| 第四部分:“最具吸引力投资目的地” |
| 初评 |
评选方法:
- 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相结合
- 投资署提供材料,评委初审决定入围目的地 |
评选指标:
- 政策法规优势
- 推广单位的服务
- 基础设施/资源
- 经营环境 (供应商/市场规模潜力)
- 人才/劳动力质量 |
| 复评 |
评选方法:
- 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相结合
- 投资署进行口头汇报
- 企业与评委打分相结合决定当选目的地 |
评选指标:
- 政策法规优势
- 推广单位的服务
- 基础设施/资源
- 经营环境 (供应商/市场规模潜力)
- 人才/劳动力质量 |